江苏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江苏省通管局申请就可以了,包含ICP许可证,sp许可证,isp经营许可证,edi证等等都只需要在通信管理局申请,原因是公司只在省内开展业务。下面小编帮大家分析如下: 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可知,增值电信业务分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跟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但是不论是哪一类的电信业务,如果仅仅是在省内开展业务的是,审批部门都是管局。如:江苏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是在江苏省管局,都只需在省管局办理即可。
增值电信业务分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跟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常见的具体有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及呼叫中心业务。这些业务都各自有自己的证书,如呼叫中心业务对应的呼叫中心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对应的idc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对应的isp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对应的是edi证,但是审批部门发布的证书统一都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只是会标注业务种类,以进行区分。
申请须知:根据现有流程,用户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不能自行修改信息,需由其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其目的在于强化接入服务商的代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负担。但总结分析这个社会反映问题,考虑到少量网站主办者希望能自行修改备案信息,已开始对有关功能进行修改,允许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完成备案前可以修改所提交的备案信息。
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六)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所指的场地和设施应当在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内设置,并于经营者所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相适应。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新设公司除外)。
(八)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范围的,必须首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在此特指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站)需提交本条款规定内容)。
(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的通告》(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要求,江苏省企业申请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 其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部署方式和功能需符合属地化管理要求。具体参见办事指南(江苏省申办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许可说明)
(十一)申请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须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评测,详见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省内增值电信业务可申请的业务种类
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2.网络托管
3.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4.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5.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6.语音信箱
7.传真存储转发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
8. 呼叫中心业务
9.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10.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11.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审批时限
江苏省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者续办
(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覆盖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的,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
(三)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向我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